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 财政资金 > 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苏仙分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郴州市环保局苏仙分局
日期:2018-05-16
作者: 未知

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苏仙分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苏仙分局,为市环境保护局派出机构,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9名,暂保留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待空编后予以核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退伍安置军人1人。因工作需要聘用环保协管员等临时工作人员21人。下设2个二级机构其中: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苏仙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为副科级执法监察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名,设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苏仙分局环境监测站,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设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单位主要职责是代表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苏仙区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苏仙区范围内排污单位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北湖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授权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负责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与年检,组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国家和省里规定审核审批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及“三同时”保证金的收缴与管理。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各项年度工作及环境保护任务。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17年年初预算支出528.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8.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8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6.2万元,项目支出142.72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资金来源情况

1)基本支出收入。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86.0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8.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8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6.2万元。

2)基本支出(决算数)。2017年预算支出771.8万元。截止到20171231日,我局基本支出实际支出602.95万元。实际支出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二)项目支出

1、资金来源情况。

1)项目支出收入。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42.7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环境宣传能力建设10万, 公益性及监督性监测经费30万,大气污染防治经费5万,环保验收委托检测费10万,排污费征收经费8万,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经费30万,农村环境保护及湘江流域重金属治理工作经费10万,非税收入经费24.72万。

2)项目支出(决算数)。2017年实际支出为89.68万元(含中省资金)。我局对财政下拨的市级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挪用,不混用,把资金实实在在的用到项目上,为各项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一)组织情况分析

2017年我局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下拨了27.18万元 。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主要指用于年初部门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二)管理情况分析

成立预算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分各股室站队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务室,负责全面的预算管理日常工作。

()预算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与批复、预算执行、决算与预算绩效管理等。

()财务室负责编制、汇总并上报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组织和监督预算执行,定期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提出改进预算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各股室站队为预算的执行部门,负责项目预算的申报、执行、实施、日常跟踪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各股室站队应当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自觉接受财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四、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制定了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对我局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按照市财政局的文件执行资产配置、调剂、处置、统计、清查和登记等工作。规划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购买和核销固定资产时应及时入账。我局对固定资产安排专人管理,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预算编制、实物验收入库、登记保管、领用发出、清查盘点、维修保养等工作。我局2017年年末资产合计568.1万元,其中:库存现金年末数1.14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年末数2643011.87元,其他应收款年末数992953.69元,固定资产年末数2033675.62元。本单位2017年无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资产情况。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举全力落实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及省领导督办的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

按照省、市环保督察小组的结案要求,涉及我区的相关环保问题已经全部达到结案标准。督察和整改共历时7个月,共涉及13个镇、街道办事处和39家区直单位及驻区部门,按照“每周调度,每半月督查”的要求,共下发区委书记督办卡23份,区长调度表87份及以苏仙区环境与资源保护协调推进委员会下达督办卡18份、交办函14份。截止目前共召开区委书记、区长等区领导调度会26次。有力地推动了办结效率,圆满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1)中央交办信访问题交办落实情况。苏仙区收到各类环境信访举报转办案件共计48.5件(其中5件为中央环保督察组现场交办案件,3件为协办案件),由16位区级领导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48.5件案件和3件资料检查进行了包案。下达责令改正38起,立案处罚6起,罚款62.87万元,立案侦查4件,约谈27人次,问责15人。办结48.5件,满意度100%,其中12件未整改到位的案件截止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2)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落实情况。在反馈意见中我区共存在9个问题,包括全市共性问题7个,个性问题2个,我区提前完成整改任务9个。

3)省领导督办的重点环境问题落实整改情况。苏仙区收到省领导督查郴州市重点环境突出问题7项,目前7项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其中区纪委对项目推进工作严重滞后、整治力度不够等相关镇、部门负责人约谈了11.

2、扎实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

1)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省湘江治理与保护“一号重点工程”及市级水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强力推进水环境治理。一是如期完成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建成苏仙区五里牌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目前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并已建设完成约300米配套污水管网,预计12月底完成全部建设,建成栖凤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尾水管网;二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成效显著。退养禁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51家,完成率94.4%,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96家,完成率71%;三是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区推进工程。苏仙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区推进项目目前已完工,共建成农村污水集中处理点106座,建设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源保护设施305套,目前正在准备验收资料;四是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山河水库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及综合整治,并编制山河水库饮用水源应急预案;五是加强黑臭水体整治:目前,我区已完成了白水溪截污干管对接三污项目的建设,其余4处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均在实施或前期准备中;六是积极推进重金属治理项目。已完成 “苏仙区红旗岭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等3个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目前“西河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一期工程”、“郴州市华麟锌业有限公司、湖南荣成化工有限公司遗留废渣处置工程”等5个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正在抢抓进度,目前进展顺利,预计年底可完工。七是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15家加油站中,已完成改造13家,另2家正在停业整顿。

2)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加强城市规划区及周边工业源污染整治:已完成中心城区砖瓦企业及藕煤行业的淘汰关闭及搬迁工作;二是全面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城区内汽车4s店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城区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建设;三是城市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化改造:完成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5台,合计20蒸吨,完成率42%,剩余7台正在实施中,预计12月底可全部完成。四是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推进实施良田水泥、南方水泥无组织粉尘综合治理项目、云湘矿冶有限公司有色冶炼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试点项目,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火电1#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已进场施工。五是加强重点企业清洁化生产水平。完成郴州卓越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云湘矿冶有限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3)启动土壤污染详查及治理。一是编制全区土壤污染源及污染地块调查报告,摸底全区土壤污染现状,二是完成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单元及点位核实,为下一步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奠定基础,三是积极申报土壤污染治理及修复项目,2017年,我区有2个土壤治理修复项目获得了中省资金支持,其中 “苏仙区体育公园周边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已进场施工,“苏仙区观山洞下白水村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正在进行招投标。目前,我区还有“观山洞东湖东侧尾砂及土壤治理修复工程”等2个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正在申报中。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2)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

3)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部分特色指标缺乏数据支持和可行的分析测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规范绩效评价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可靠,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和产生的绩效状况,为今后该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指导。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DOC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