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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仙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3 16:11 信息来源: 法制办 作者: 点击量:  

SXDR201801006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苏政办发〔201810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苏仙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18-2030)》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苏仙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26

 

 

苏仙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前言

苏仙区地处湖南省南部,郴州市中部,湘江支流耒水上游,国土面积1342.28平方公里,有过境河道翠江、郴江、栖河,全区总水面9.193万亩,其中农村池塘面积2.89万亩,河沟面积5.47万亩,水库水面0.822万亩。较为丰富的渔业资源和良好的区位条件为发展我区的水产养殖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当前随着国家对渔业经济体制和价格体制进行改革,我区渔业走上快速发展的阶段,但同时也面临严峻挑战,主要表现为养殖方式粗放、对环境造成压力大。为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促进渔业转型升级,构建水产养殖产业体系,推进我区水产养殖业合理布局,提高渔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加强我区水产养殖的规范化管理,实现水域资源的有效配置,保持我区水产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编制本规划。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四)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

(六)《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

(七)《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

(八)《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书》(湘牧渔办发〔201712号);

(九)《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水库渔业利用加强水库水质保护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31号);

(十)《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湘政函〔2016176号);

(十一)《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水功能区划〉的批复》(郴政函〔201418号);

(十二)《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规范水库渔业利用强化水质保护的通知》(郴政办函〔2016166号)。

第三节  目标任务

规划期限:2018年至2030年。

规划目标:明确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域范围,指导养殖生产布局。有效保障养殖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重要的养殖水域。合理调整和规划养殖生产布局,促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控制养殖规模,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建立以养殖使用证为核心的养殖业管理制度,加强行业管理。

重点任务:着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抓好渔业安全监管,着力加强依法治渔,着力强化保障支撑能力,着力推进富渔共享。

第四节  基本原则

根据苏仙区水域的现状、特点,按水域滩涂总体规划的要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遵从四个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全区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结果和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需求,形成全区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思路,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制定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的具体措施,科学编制规划。

(二)坚持生态优先、底线约束的原则。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科学开展水域滩涂利用评价,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明确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合理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设定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

(三)坚持合理布局,转调结合的原则。稳定池塘和工厂化养殖,调减河沟网箱养殖,发展稻田综合种养,鼓励生态养殖,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四)坚持总体协调、横向衔接的原则。与本区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同时注意与本区城市、交通、港口、旅游、环保等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避免交叉和矛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第五节  规划范围

全区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滩涂。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一)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1.地理位置:我区位于湖南省南部郴州市中部,湘江支流耒水上游,北瞻衡岳,南峙五岭,东界罗霄。坐标位于东经112°53' 55"-113°16' 22",北纬25°30' 21"-26°03'29"

2.地质地貌:苏仙区地形复杂,丹霞地貌发育典型。地形以山地为主,丘陵、平原相当,岗地、水面较少,呈现出“八山半水分半田”格局。主要山脉有西山、五盖山、骑田岭。东南部狮子口海1913.8,为全区最高点;最低处在栖河出口处洗金滩,海拔只有104

3.河流水系:主要河流翠江、郴江、栖河北汇耒水流入湘江,章溪水、田头水向南流入珠江。河流以南部五盖山为分水线,形成湘江、珠江两大水系,湘江境内流域面积1690.38平方公里,珠江境内流域面352.27平方公里,总流域面积2042.7平方公里。全区年地表径流总量65亿立方米,总水面5.47万亩。主要河流两岸支流有东河、西河,其它家沟、家塘面积较小,星罗棋布于各镇,主要河流及流域情况见下表。

主要河流及流域基本情况

河流名称

河流长度(千米)

流域面积(平方公里)

备注

翠江

33.17

1076.95

 

栖河

76.18

610.13

 

郴江

34.73

566.61

 

4.水域类型:我区水域类型依水域、区域性质划分,可分为池塘、水库、河沟三种类型。

5.水域面积:全区现有养殖水面37230亩,其中池塘28905亩,水库8220亩,区内共有型号水库50座,其中中型水库5座,小I4座,小II型水库41座。近年来,我区已对全区上型号水库进行了集中整治,着力构筑好水资源安全体系。适合发展稻田综合种养面积近20亩。

(二)自然气候条件

1.气温和日照:我区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具有春温多变日照少、夏热前涝后多旱、初秋湿热晚秋凉、冬有霜雪严寒短的特点。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热充足、四季分明、土地肥沃,适宜渔业生产的发展。多年平均日照数1410小时,平均气温18℃,无霜期290天以上,平均蒸发量1526.1毫米

2.降雨量:多年平均降雨量1490米,受季节气候的影响,时空分布不均,年内及年际间变化大,易造成旱涝自然灾害。这些特殊的降水情况,直接影响着渔业生产,旱时农村坑塘及大部分河沟干涸,涝时由于排水泄洪需要,易造成逃鱼、跑鱼情况发生,使渔业生产受挫。

(三)水生生物资源状况

1.浮游生物:共检出浮游植物733属,其中硅藻门和绿藻门为优势种群,各检出159个属,浮游植物密度为4.46万个/L,年均生物量为3.46mg/L;浮游动物有轮虫18 属、枝角类6属、桡足类3属、原生动物6属,年均生物量为23.85ind./L0.087mg/L;有水生寡毛类8个属种,不同水域平均密度为4000/m2-27000/m2,年平均生物量为19g/m2-134g/m2,优势种类为霍甫水蚓丝、克拉泊水丝蚓2个属。

2.底栖生物:底栖生物是底层鱼类的良好饵料生物,有底栖软体动物单壳类358种,以方形环棱螺、中华田园螺、方格短沟蜷为优势种;有底栖双壳类 3 610种,以湖沼股蚬、河蚬等种类为优势。

3.水生植物:我区大多河道水质较好,有利于水生植物生长,对渔业生产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分布较多的有挺水植物,包括稗子、油草、水花生、灯心草;漂浮植物有水浮莲、水葫芦、浮萍;沉水植物有:聚草、金鱼藻、轮叶黑藻、马来眼子草等;高等水生植物有茭白、菱角、湘莲等。

4.经济鱼类:全区水产资源丰富,有鱼类品种近110个,隶属12目、18种、62属。主要经济鱼类有青、草、鲢、鳙、鲤、鲫、鲂类、鲴类等30多种,名特优品种主要有鳜鱼、鳖、虾、蟹、蛙类、鲟鱼、鲶鱼、香鱼等10多个品种。全区有水产苗种场4个,配套鱼塘近1200亩,分布在飞天山、栖凤渡、许家洞镇等渔业生产重点区,年可生产培育各类鱼种4亿尾。

(四)水域环境状况

我区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光、温、水条件较好,大部分水体适于渔业生产,水体的理化性状较好,营养盐类十分丰富。

1.水温:区境内翠江常年水温在18℃-20℃左右,其它各水域水温差异不大,6月至8月份水温在26℃-29℃4-11月份水温都在14℃以上。

2.透明度:随着人工养殖业的开展,近年来各大河道水质较以前趋肥,加之有的水体受到生活污水及工矿企业排放污水的影响,透明度一般在30cm-50cm

3.水色:我区水体一般冬季水色清淡,夏季多数河段水色淡绿,部分淡黄色,近年来由于污染治理力度加大,水色有所好转。

4.溶氧和PH值:据测定,本区境内的各类水域溶氧状况及PH值符合渔业水质标准要求,溶氧量为4-8毫克/升,PH6.5-8.5。夏季各水域溶氧和PH值变化幅度较大,春秋季变幅小,而冬季最稳定

(五)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

    2017年水产养殖面积37230亩,水产品总量16000吨,实现渔业总产值16472万元,稻田综合种养面积30000亩。根据资料和调查结果,按初级生产力推算,具有供水功能水库鱼产力为19.20kg/亩,按照水库鱼产力等级划分为中产;非水源水库鱼产力为26.66kg/ 亩,按照水库鱼产力等级划分为中产。具饮用水源功能的水库划为禁养区后,随着环境的改善按地表水类水质,鱼产力水平应在6kg/ 亩以下;全区中型水库和各镇(街道)集中供水水源地的水库划定为限养区后,水库水质将得到改善,鱼产力水平应低于现有测算水平,按地表类水质,鱼产力 15kg/亩。根据农业部对渔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未来我区渔业的发展方向主要是稳定水产养殖面积,发展稻田综合种养,水产品产量稳中略升,关键是提质增效,水产品产量达2万吨,渔业总产值25000万元。

第七节  水产产业发展分析

(一)水产养殖发展现状

2017年全区水产养殖总面积达37230亩,其中池塘28905亩,水库8220亩,水产品总产量16000吨,其中捕捞产量45吨,渔业总产值16472万元。

我区渔业生产水域类型主要分为池塘精养殖、水库综合养殖、河道网箱养殖、工厂化流水养殖、稻田综合种养等。养殖的品种以“常规鱼类”为主,发展鳜鱼、鳖、虾、鲟鱼、鲶鱼、香鱼等名特优新水产养殖。

全区养殖总水5.47万亩,养殖水面37230亩,水域滩涂开发利用率68.1%

(二)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及水产养殖前景预测

1.交通优势明显。苏仙区地处湖南省南部,郴州市中部,资郴桂高等级公路横穿东西,京珠高速公路、京广铁路复线107国道纵贯南北,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交通条件为苏仙区水产品的输出提供了广阔市场。

2.渔业水资源优势明显。充沛的水资源为鱼类提供了适宜的生活环境,为鱼类养殖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环境条件,不仅有常规鱼类养殖的水资源,还有丰富的山泉冷水资源和地下温泉水资源,适合开展工厂化养殖和热水鱼类养殖及反季节水产品的开发

3.“郴州高山禾花鱼”产业的实施为我区水稻种植区发展渔业生产指明方向。特别是20175月“郴州高山禾花鱼”成功通过了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获“国字号”标志,为我区五盖山全镇、良田镇和坳上镇部分村共计约15000亩海拔500以上的梯田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为我区发展山区稻田综合种养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

4.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和休闲垂钓观光渔业的兴起,为水产业的多轮驱动,开辟一片全新的领域,促进了水产业的多向发展,大幅提升水产品的附加值。

5.各项制度、体系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优质、安全水产品的生产提供保障。

6.业资源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加强,鱼类增殖放流力度加大,渔业生态环境逐步改善,为渔业的有序、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八节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产、优质、高效、安全及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思路,在养殖模式上推广生态养殖,在养殖品种上突出名特优新,在养殖理念上注重生态健康,努力构建自然环境和谐、主导产业突出、基础设施完备、效益比较显著、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水产养殖业格局。全区水产养殖重大病害大面积爆发的趋势得到控制,渔药、饲料等水产投入品使用基本得到规范,水产养殖产品主要药残指标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重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控制,无重大违法渔业案件发生。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第九节  功能区划依据

根据全区境内各水域的自然属性、生产条件、养殖水平及今后行业发展的要求,将境内水域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养殖区三个功能区域。

禁止养殖区: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区;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区域。

限制养殖区: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风景名胜区;重点湖泊水库等公共水域

养殖区:除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以外的其它水库,原有的农民家庭承包的精养鱼池等水域,良田镇、坳上镇、五盖山镇、栖凤渡镇、五里牌镇、许家洞镇、飞天山镇等适宜养鱼的稻田。

第十节  禁止养殖区及范围

山河水库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113°12'24”-25°49'14”,飞天山镇福源新村,总面积120公顷

窝鸡凼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飞天山镇珠堆村,总面积2.6公顷

管理措施:按照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管理。

第十一节  限制养殖区及范围

有供水功能的中型水库:高峰水库、大头垅水库、长青水库、柳泉水库;来洋洞水库5个中小型水库,总面积400

各镇(街道)集中供水水源地的水库、山塘。

大水面河道:翠江、郴江、栖河。

管理措施:禁止大水面内投肥(含化肥、生物有机肥)、投粪(各类畜禽养殖废弃物,含沼气池废液、废渣)等污染水体的行为,严禁新增“三网”(即网围、围拦、网箱)养殖方式,鼓励湖泊水库实行生态养殖,具体的养殖水域、面积、种类和密度等,需报区畜牧兽医水产局批准并严格遵守执行。

第十二节  养殖区

池塘养殖区:分布于全区各镇街道,1927公顷

水库养殖区:除禁止养殖和限制养殖的其它水库。

稻田综合种养区以良田、坳上、五盖3个镇为主,发展“高山禾花鱼”养殖,2020发展面积到达2.5万亩、产量600吨以上;以栖凤渡、五里牌、许家洞、飞天山等镇发展稻田综合种养,到2030年全区发展面积力争突破5亩、产2000吨。

工厂化养殖区:主要是在坳上、良田、飞天山、五盖山等镇部分区域,可充分利用山泉水和翠江水等冷水资源通过循环用水养殖鲟鱼、大鲵等冷水性鱼类。

管理措施:一是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技术,推广节能减排生产模式;二是合理规划布局,控制养殖容量,减少水产养殖行为对渔业水域的影响;三是加强渔业水域的监测和管理。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三节  加强组织领导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全局观,充分发挥农业、渔业、水务、交通运输、国土资源、财政、环保、经科等政府部门的行政职能。要加强对规划的行政管理、监督管理和协调管理。区畜牧兽医水产局是我区制订本规划的牵头单位,各单位应对规划的制订和实施进行组织、沟通、协调和服务,对制订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

第十四节  强化监督检查

(一)加强用途管制

禁养区:由专门的保护区管理机构和渔政管理机构实施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限养区: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一河一策”大水面管理机制,实行河(湖)长制,负责对限养水面的监督落实,对承包养殖合同已经到期的,一律不得再续签养殖承包合同,不得采取以收取承包费为标的竞标方式进行发包,对合同没有到期的,所有发包方与承包人重新签订禁止投肥养殖,禁止违法围网、围栏、网箱养殖补充合同。限养区水域实行人放天养的管理机制,鼓励水库实行生态养殖,具体的养殖水域、面积、种类和密度等,报区畜牧兽医水产局批准并严格遵守执行。限养区管制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全区年终目标考核内容。

养殖区:推广生态养殖技术,加大科技投入,对名优品种产业化关键技术问题组织科技攻关。鼓励以事业单位、企业、农村经济组织、个人的全民科技创新,重点发展稻鱼、稻虾综合种养的装备和技术创新,重点发展生态休闲渔业的装备和技术创新,重点发展提高养殖池塘产能和效益的装备及技术创新,重点发展水产苗种体系能力和质量科技创新。

(二)完善养殖水域滩涂使用审批

1.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2.审核。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3.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颁发养殖证。
   
4.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本规划范围内水域,承包人按规定签定承包合同后,到区人民政府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养殖证。

5.记造册、公告。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内陆水域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三)加强渔业生产养殖执法

1.殖证监督管理。主要是监督检查在全民所有水域滩涂从事水产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依法取得养殖证,是否有超越养殖证规定范围的生产行为。

2.水产苗种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从事水产苗种生产(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是否依法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是否按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种类等进行水产苗种生产等。

3.水产养殖生产监督管理。主要是监督检查水产养殖的用水、饲料投喂、渔用药物的使用等,确保水产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具体包括《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养殖用药记录》、《销售记录》、养殖水产品药残检查等。

4.依法监督检查水产养殖生产经营中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五节  完善生态保护、实施养殖水域容量控制

止渔业水域环境污染、确保水产品质量,是保障人民健康的大事。要加强渔业水域的管理,防止工农业废水、生活废水污染,要加强重要渔业用水水源的保护,防止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划定规定,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水产健康养殖,推广集约化工厂化养殖和稻田综合种养。

第十六节  加快养殖品种结构调整,发展特色水产业

要按照规划和市场要求,实行合理布局,各有侧重的原则,加快养殖品种结构调整,逐步实现区域化、产业化格局。大力推广名优水产品种,实现养殖品种良种化、产品优质化。同时,实施放养密度、投饵、施药控制,合理密养、科学投饵,正确施药。

推进区域主养产业建设,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坚持分类指导、各有侧重,推动优势水产品和特色水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向专、精、特、新、强方向发展,构建优势产业区和特色产业区,将发展特种水产业与无公害水产品、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休闲观光及现代化渔业示范区建设结合起来,加大鲟鱼、淡水小龙虾、鳜鱼、香鱼、生态甲鱼、大鲵、高山禾花鱼等优势品种开发力度,建立相应的良种水产苗种生产基地。以提高质量、效益为重点,推进健康养殖,加快新型渔业经济发展,按照“以消费带动生产”的思路,适应现代生活的新需求,加快开发鲟鱼、大鲵、香鱼、高山禾花鱼等冷水性鱼类品牌资源,依托飞天山和乡村旅游景区的环境优势,加快建立一批集观赏、垂钓、餐饮为一体的休闲渔业基地,大力拓展渔业产业功能,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延伸产业链,做优做大做强特色水产业。

第十七节  强化渔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鼓励、培育、扶持技术咨询、信息服务、鱼苗鱼种供应、水产品销售等服务实体和中介组织,健全和完善渔业技术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完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要加强渔业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渔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快渔业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渔业新跨越。应用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采取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开发生产新产品,提供新服务,推进苏仙水产养殖业向更高层次迈进。依托环保部门水库环境监测体系、市水产病害测报体系、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和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对水域的监管,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节  关于规划效力

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九节  关于规划附表附图

划附表附图为规划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1.苏仙区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表

2.苏仙区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图

 


附件1

苏仙区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表

一级

二级

三级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1

禁养区

1-1

山河水库、窝鸡凼水库

2

限养区

2-1

高峰水库、大头垅水库、长青水库、柳泉水库、来洋洞水库

2-2

各镇(街道)集中供水水源地的水库、山塘。

2-3

翠江、郴江、栖河。

3

养殖区

3-1

池塘养殖区:分布于全区各镇、街道,面积1927公顷。

3-2

水库养殖区:除禁止养殖和限制养殖的其它水库。

3-3

稻田综合种养区:以良田、坳上、五盖山3个镇为主,发展“高山禾花鱼”养殖,以栖凤渡、五里牌、许家洞、飞天山等镇发展稻田综合种养。

3-4

工厂化养殖区:在坳上、良田、飞天山、五盖山镇等有山泉水和东江水等冷水资源的区域养殖鲟鱼、大鲵等冷水性鱼类。

 


附件2

苏仙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图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2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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