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畜牧兽医水产局2018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18-01-16 15:40 信息来源: 苏仙区畜牧兽医水产局 作者: 点击量:  

2018年,我局的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保护环境、依托科技创新,推进健康标准化养殖,延伸产业链条,注重品牌建设;以法治建设为指针,开展学法用法,从严执法,全面推进牧政、渔政和动物卫生监督逐步进入法制化轨道,确保全区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确保不发生养殖安全生产事故。现就来年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一是2018年出栏牲猪控制在68万头以内,增长率3.81%;出栏牛1.2万头以上,增长2.56%;出栏羊12.3万只以上,增长1.65%以上;家禽出笼380万羽以上,增长率1.33%以上。二是稳定水产品产量1.55万吨以上,养殖总水面稳定在3.72万亩。三是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档案规范建档率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猪、牛、羊的标识配挂率达100%;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保持清静。四是动物产地检疫开展面、屠宰检疫率、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五是畜禽水产品抽样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样监测合格率达99%以上,无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六是加大养殖业安全生产监管,养殖场(户)、养殖渔船监管面达100%,保障无区域性养殖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具体措施

(一)持续抓好项目建设

一是积极指导养殖场创建省、国家级示范场,2018年拟创建1个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场。二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投资力度,促使全区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再上台阶。二是抓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收集贮存转运中心建设,预计2018年6月份完工并开始运行,确保病死畜禽处理无害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争取在2018年上半年完成城北屠宰场重建工作各项审批手续和动工建设;同时协同投资方新天公司制定妥善的资产管理方案,保障区食品公司正常运转。

(二)持续加大争资立项工作力度

继续在育肥猪、能繁母猪的保险补助资金、机动渔船燃油补贴资金、渔业发展生产专项资金、畜牧水产发展专项资金、乡镇动物防疫体系配套资金、鱼类人工增殖与放流项目资金、基层动物防疫员劳务补助资金、定点屠宰工作经费、畜禽渔标准化养殖扶持资金等项目上做文章,确保项目的连续性。

(三)持续加快调结构转方式步伐

一是稳定生猪养殖总量,推进生猪适度标准化规模养殖,开展畜禽规模场标准化示范创建。二是发展名特优水产养殖,继续做好鲟龙鱼、三文鱼、娃娃鱼、石蛙等冷水鱼养殖技术指导,2018年冷水鱼产量预计达16000吨;发挥地域优势,发展小龙虾养殖,计划来年新增小龙虾养殖面积200亩。三是计划在良田新建一个禾花鱼苗种繁育场,拟在良田、坳上、五盖山等地建设高标准稻田养鱼示范点,办示范点面积2000亩,并对田埂进行加高、硬化、田中开沟,进行针对性的技术培训,争取示范点的稻田养殖产量达到30公斤/亩。四是拟在良田建设一个具有较大影响力、起辐射带动作用的泥鳅养殖基地。

(四)持续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一是通过印发资料、出宣传栏、办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湖南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强化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二是充实动物防疫物资,加强疫苗计划采购、保存和使用管理,完善动物防疫冷链体系建设。三是抓好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重点抓好春秋两季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并于5月中旬和11月底集中进行免疫效果监测,并将检测结果纳入镇站绩效考核;同时做好鸡新城疫、狂犬病等疫病免疫工作,并按照常年免疫、月月补针的要求,积极开展免疫工作“回头看”,查漏补缺,做到应免尽免。四是强化产地检疫,进一步完善检疫申报点建设,确保官方兽医到户、到场、到点检疫;强化屠宰场同步检疫,严格执行检疫操作规程,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保屠宰检疫率、上市动物产品持证率、动物免疫耳标回收率、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处理率达到100%,并加强对城北屠宰场、良田和飞天山屠宰点的日常管理。五是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逐步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动监110”执法体系,提升监督工作效率和质量;拟5-8月份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逃避检疫、经营加工及贩卖病死、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六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动物疫情测报体系,全面实行疫情报告网络化管理;全面开展疫情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地毯式疫情排查,严格执行疫情报告、疫情举报和核查制度,并做好疫情监测统计、分析,及时进行预警预报。七是完善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继续实行动物防疫责任保证金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八是严格落实财经制度,规范动物防疫站财务管理,做到票据、实物实行专人管理、专账登记。

(五)持续加大养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1、抓实畜禽水产品质量监管。一是强化畜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产管并重,加大检查检测力度。二是督促各镇站加强对辖区内饲料、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管,严查“三无产品”和打击销售、使用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严格督促养殖场落实休药期制度,严禁违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严格实施出栏保证制,要求全区所有养殖场出栏活畜时,必须填写出栏质量保证书,保证出栏活畜不含“瘦肉精”等违禁药物。

2、抓实畜禽定点屠宰监管。一是加强屠宰场的入场检疫,严格“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抽检,强化无害化处理,加大屠宰环节隐患排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违法销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对屠宰场生产设施设备、电线、生产区、生活区及围墙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抓实畜牧水产养殖安全生产及渔船安全作业监管。一是落实养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加强养畜禽规模养殖场、水生养殖企业生活区的用电装置等检查,指导企业主对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改进和完善,规范生产记录,并督促养殖企业将安全制度上墙。二是强化渔业安全作业监管,加大渔业安全大排查,加强渔业船舶检验和安全生产管理,加强渔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降低从业人员和渔业生产的风险率。

4、抓实渔业资源保护。严格落实禁渔期制度,严格控制捕捞强度和渔船数量,严厉查处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积极组织开展水生生物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净化水质,改善优化渔业生态环境。

(六)持续开展养殖污染治理。一是通过宣传教育和典型示范,大力倡导清洁、生态养殖,不断提升养殖户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生产技术水平。二是按照《苏仙区养殖面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阶段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强部门协作,继续履行“环保工作一岗双责”,限养区范围内不再审批新建养殖场,适养区内的养殖场加强指导与服务,督促养殖场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指导养殖场搞好治污设施建设。三是督促有证网箱养殖户到期后自行退养上岸,确保2021年9月后翠江无网箱养殖。

(七)持续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内陆渔业船舶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养蜂证》的审核换发和管理,进一步减免环节、减少流程,尽力压缩审批承诺时限,全面推行“即到即办”和“一次性办结”,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平台,确保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率达100%。

(八)持续抓好扶贫工作。一是对帮扶对象“一跟到底”,确保贫困户如期脱贫,并防止脱贫户返贫。二是继续开展产业扶贫,主要是办好示范,引导贫困户加入养殖业合作社,增加经济收入;利用各镇的地域优势,进一步发展禾花鱼、土猪、泥鳅等养殖,增强贫困户的造血机能,帮助贫困户增收,实现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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