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苏仙区山河水库、王仙湖、郴江河上游苏仙段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苏政办函〔2018〕12号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苏仙区山河水库、王仙湖、郴江河上游苏仙段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苏仙区山河水库、王仙湖、郴江河上游苏仙段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苏仙区山河水库、王仙湖、郴江河上游苏仙段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区山河水库饮用水源地、王仙湖应急饮用水水源地、郴江河上游苏仙段水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防止饮用水源污染,确保城区饮用水安全,区政府决定对山河水库饮用水源地、王仙湖应急水源地、郴江河上游苏仙段范围内水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消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隐患,确保水质达标,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
二、整治范围
山河水库饮用水源地、王仙湖应急饮用水水源地、郴江河上游苏仙段。
三、整治重点
1.全面清查和取缔山河水库饮用水源地、王仙湖应急饮用水水源地、郴江河上游苏仙段污染水源的建设项目。
2.全面清查和取缔山河水库饮用水源地、王仙湖应急饮用水水源地、郴江河上游苏仙段畜禽养殖、农业生产、工业及城镇等污染水体行为。
四、整治时间
2018年3月28日至4月11日开展为期10个工作日的整治行动。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3月28日至3月29日)
3月28日召开动员会,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相关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迅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自查自纠(3月30日至4月2日)
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本单位工作职责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建立问题台账,采取有力措施整治到位。
3.联合整治(4月3日至4月9日)
对各相关单位排查出的难点问题,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予以处置。
4.总结汇报(4月10日至4月11日)
各相关单位要及时上报工作方案、信息和总结,以便区政府形成综合材料向市政府汇报。
六、工作职责
1.区水务局负责对山河水库饮用水源地、王仙湖应急饮用水水源地、郴江河上游苏仙段所有入河排口进行排查和查处;区水务局和山河水库管理所落实水源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任制,明确巡查范围,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并配合执法部门查处。
2.区农业局负责清理打击保护区内使用剧毒、高毒农药或者国家和省禁止使用的其他有毒物质的行为,督促开展洁净乡村行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3.区畜牧水产局负责依法取缔保护区内非法畜禽养殖,并督促郴江河上游苏仙段合法养殖企业达标排放。
4.区经科局负责对保护区内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措施。
5.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负责查处保护区内非法取土、采石采矿行为;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的建设项目进行查处。
6.市环保局苏仙分局负责依法对环境违法企业进行立案查处,负责饮用水源的水质监测和评价。
7.白露塘镇政府、良田镇政府、坳上镇政府、王仙岭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水面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非法企业的取缔关闭等工作。
8.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对取水范围内水域实时监测、水面保洁,尽快完成山河水库一级保护区的防护网项目建设。
七、组织保障
1.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朱前进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陈亚志、区水务局局长黄唐泽任副组长,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畜牧水产局、区经科局、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市环保局苏仙分局、白露塘镇、良田镇、坳上镇、王仙岭街道办事处、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成立联合整治工作组。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2个联合整治工作。具体人员如下:
一组组长:陈亚志 成员:区经科局欧阳波、区农业局张建平、区水务局黄科武、区畜牧水产局雷红亮、市环保局苏仙分局李明武、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段军华、白露塘镇政府王建武、郴州自来水公司段小军。主要负责山河水库周边水环境污染整治。
二组组长:徐成雁 成员:区农业局谢万能、区畜牧水产局李诗清、区经科局候帅、市国土资源局苏仙分局李晓宏、市环保局苏仙分局李永彬、良田镇政府张进宇、坳上镇政府何京直、王仙岭街道办事处罗圣国、郴州自来水公司杨志华。主要负责王仙湖应急饮用水水源地、郴江河上游苏仙段水环境污染整治。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