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苏仙区山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的批复
苏政函〔2017〕51号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苏仙区山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的批复
区水务局:
你单位报送《苏仙区山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苏仙区山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简称《方案》)。
二、你单位要以“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为目标,切实做好山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建设工作,让市民喝上安全、洁净之水。
三、请你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切实推进山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确保2018年达到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标准,并如期通过水利部的达标验收。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8日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