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招商公告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招 商 公 告
为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加快现代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步伐,经中共郴州市苏仙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采取公开招商的方式,选择白鹿洞街道石榴湾社区(九渡江片区)等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投资方。现将5个项目招商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区位 |
项目定位 |
项目投资 |
报名条件 |
1 |
白鹿洞街道石榴湾社区(九渡江片区)棚改项目 |
东临朱家组牧场,南临郴江路东风日产专营店,西临九渡江遂道口段家、上园、孔家安置地,北临袁家山地。 |
苏仙区政府已将此项目列入2018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00亩,规划为商业和二类居住用地。 |
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签订协议后1个月内,企业须缴纳履约保证金4000万元人民币,同时需具备该棚改项目总投资预算60%以上的资金信誉。项目依法依规按照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期计划为6年。 |
1.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3.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备承接城镇棚改项目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5.在参与承接城镇棚改项目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安全事故,通过年检、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良好,获得3A级及以上评估等级;6.有良好的投资实力和融资平台。 |
2 |
白鹿洞街道磨心塘村棚改项目 |
东临青年大道,南接湘雪桥,西临东塔公园,北临裕后街。 |
苏仙区政府已将此项目列入2018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30亩,规划为商业和二类居住用地。 |
项目总投资约6亿元,签订协议后1个月内,企业须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人民币,同时需具备该棚改项目总投资预算60%以上的资金信誉。项目依法依规按照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期计划为4年。 |
1.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3.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备承接城镇棚改项目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5.在参与承接城镇棚改项目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安全事故,通过年检、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良好,获得3A级及以上评估等级;6.有良好的投资实力和融资平台。 |
3 |
市三建 |
北至市筑路机械厂,南至燕泉路,东至市四建,西至工行家属区和市公路机械厂。 |
苏仙区政府已将此项目列入2018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0亩,规划为二类居住和办公用地。 |
项目总投资约3亿元,签订协议后1个月内,企业须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同时需具备该棚改项目总投资预算60%以上的资金信誉。项目依法依规按照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期计划为3年。 |
1.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3.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备承接城镇棚改项目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5.在参与承接城镇棚改项目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安全事故,通过年检、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良好,获得3A级及以上评估等级;6.有良好的投资实力和融资平台。 |
4 |
卜里坪2组 |
东、北至卜里坪大道;西、南至卜里坪社区2组山地。 |
苏仙区政府已将此项目列入2018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00亩,规划为商业和二类居住用地。 |
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签订协议后1个月内,企业须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人民币,同时需具备该棚改项目总投资预算60%以上的资金信誉。项目依法依规按照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期计划为5年。 |
1.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3.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备承接城镇棚改项目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5.在参与承接城镇棚改项目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安全事故,通过年检、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良好,获得3A级及以上评估等级;6.有良好的投资实力和融资平台。 |
5 |
东塔岭周边 |
东至东塔岭公园管理用房,南至曹家坪路,北至东塔岭,西至上东塔岭路。 |
苏仙区政府已将此项目列入2018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5亩,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
项目总投资约0.8亿元,签订协议后1个月内,企业须缴纳履约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同时需具备该棚改项目总投资预算60%以上的资金信誉。项目依法依规按照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期计划为3年。 |
1.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完善;3.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备承接城镇棚改项目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5.在参与承接城镇棚改项目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安全事故,通过年检、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良好,获得3A级及以上评估等级;6.有良好的投资实力和融资平台。 |
二、项目运作模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公开招商;每个报名单位只限报名开发5个项目中的1个项目;苏仙区人民政府通过对报名单位进行考察后择优确定投资方;项目由投资方投资开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平衡,政府提供相应配套服务。
三、项目招商单位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
四、报名要求
投资方报名时须提交有关资质的文件,包括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开发建设资质证书原(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26日止
联式方式:
苏仙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陈忠儒 17773511877
苏仙区投资促进事务局
罗俊杰 15273511509
特此公告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6日